專利翻譯是典型的實用性翻譯。專利翻譯涉及到科技專業知識和格式問題。
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我國專利法將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專利說明書是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結構、技術要點、使用方法作出的清楚、完整的介紹,它應當包含發明名稱,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法。專利翻譯主要是指說明書的翻譯。
專利說明書既是法律文書又是科技文獻,具有融科技與法律語言為一體的文體特點,在結構與表達上具有一定程度的程式化、用詞正式程度高、頻繁使用長句與緊縮句。
翻譯專利說明書時,應特別注重“信”與“達”兩大要求,即譯文必須與原文內容完全相符,不得有任何出入或節略。但譯文必須通順易讀,使任何人不必參閱原文,即能了解原文內容。
專利說明書的具體內容包括權利要求書( Claims);技術領域(Technical Field):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 Background of the Invention):對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發明內容( Summary of the Invention):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該技術問題所用的技術方案,及對照現有技術所得的有益效果;附圖說明(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各幅附圖的簡略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Preferred embodiment):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優選方式的詳細說明,其中可能包含實施例或對照附圖的說明。
譯文所用各種名稱應當為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術語。如果國家有規定的,應當采用統一的術語,國家沒有規定的,可以采用所屬技術領域約定俗成的術語,也可以采用鮮為人知或者最新出現的科技術語,或者直接使用漢語音譯或意譯詞,必要時可以采用自定義詞,或以搜尋引擎協助尋找(見附件三),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在該技術術語第一次出現時于其后加注原文。說明書中使用的技術術語與符號應當前后一致。
鑒于專利說明書的特點,翻譯時可采用參譯、套譯與創譯的翻譯方法。
套譯是指完全或幾乎完全照搬、套用相關英語;參譯是指在很大程度上參照相關英語;創譯是指按專利實際內容創造性或靈活地翻譯。加強這些翻譯策略的應用有助于提高專利說明書英譯的準確度與效率。例如:
附圖及上述介紹的本發明的實施例只是解釋本發明,不是用來限制本發明。本發明的實施例已被用來解釋和說明了本發明的功能及結構原則,它們可以在不偏離本發明的基本原則內變化。因此,本發明包括包含在所附權利要求中的基本精神內的各種改進。
The foregoing descriptions of the embodiments and their accompanying drawings of the invention are intended to illustrate and not to limit this invention. Various changes and modifications may be made to the embodiments without departing from山e spirit of the invention. Therefore, the scope of the invention is to be limited only by the appended claims。
英語說明書中含義類似上述漢語的程式化表達方式有好多種。此譯文參見了其中一種。原文第二句部分含義與第一句重復,英譯就予以省略。這段英譯不是原文的直譯,但完整重現了原文信息,并語義更透徹、明朗,更具邏輯性。如果不采用參譯而照原文直譯,不僅費力,恐怕語言與表意效果均會不佳。套譯譯例如下:
發明專利:invention patent;實用新型專利:utility model patent;外觀設計:design patent;權利要求,權項:claims/We claim/What is claimed is/What we claim is;現有技術(現有專利、先有專利、在先專利、在先技術等):prior art;所屬領域技術人員:those skilled in the art;(某某號某國專利,如)8544445號美國專利:US Pat. No. 8544445;未決專利(正在申請中的專利):pending patent;實施方案/實施例:embodiment;優選/另一個(實施方案):preferred/alternative(不用carefully selected/another);(專利)公開:disclose(v.) /disclosure/publication(不用reveal等)。
創譯譯例如下:
在一件打火機專利中,“中架”、“架板”、“可更換燃料箱”三個部件與一般打火機中的常規部件不同,均屬創造,翻譯時根據具體的實物與圖樣設計,將這三個部件分別譯為inner frame, outer frame, replaceable fuel cartridge。以上三個自創的譯名,既傳達了原文的真實意義又比原文更傳神,符合部件的英語命名習慣與行業習慣。